婚姻法2023年新规定

民法典中的婚姻家庭编及相关司法解释在保障婚姻自由、财产权益及子女权益方面作出了新的明确规定,旨在适应当前社会发展的需要。以下是对这些新规定的详细解读:

一、关于离婚程序调整

为了更好地保障当事人的冷静考虑和理性选择,离婚程序中引入了冷静期制度。在提交离婚申请后的三十天内,任何一方都有权利撤回申请。为了明确婚姻关系的解除时间,规定在冷静期届满后的三十天内,双方需共同前往领取离婚证,否则视为撤回申请。对于那些经历分居的夫妻,如果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,双方继续分居满一年,一方再次起诉离婚的,法院将会考虑准予离婚。

二、子女抚养与权益保障方面

新规定明确了抚养权的判决标准,将严重违反夫妻忠实义务(如重婚、同居等)的情形列为优先考虑无过错方获得抚养权的情形。为了防止因子女改姓而引发的抚养费纠纷,规定禁止因子女改姓而拒付抚养费,擅自更改姓氏的需恢复原姓氏。

三、财产分配规则

新规定明确了共同财产的范围,包括工资、生产经营收益、知识产权收益(无特别约定时)以及继承或受赠的财产(未明确归一方的)。对于彩礼的返还,支持在未登记结婚、登记后未共同生活、婚前给付导致生活困难等三种情形下的彩礼返还。

四、婚姻效力与禁止行为

新规定明确了无效婚姻的认定,包括重婚、近亲婚姻、未达婚龄等情形。规定了可撤销婚姻的情形,包括因胁迫结婚或婚前隐瞒重大疾病的。为了保障家庭和谐,新规定强调了禁止家庭暴力,将持续性、经常性的家暴认定为虐待,并强化了反家暴的保护措施。

这些新规定体现了对婚姻自由的尊重和对弱势群体的保护,同时也强调了家庭和谐的重要性。在保障财产权益的也注重了人性的关怀和家庭的和谐稳定。这些规定的出台,无疑为当事人提供了更为明确和有力的法律保障,也为社会的和谐稳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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